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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陈彩利
姓名 :陈彩利
E-mail :Chen755@126.com
公司、合同方面的纠纷;担保追偿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一、被告方必南涉嫌故意伤害罪,一审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2010年5月25本人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代理该案,后经本人的努力,在二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方必南被改判为死缓。
 
二、上海费依时装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原告)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诉杭州广盈客餐饮有限公司(被告),被告委托本人代理该案,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14231元,后经本人的努力,一审判决被告承担14738元,被告很满意一审的判决。但原告不服,二审又上诉,被告二审又找本人来代理该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台州伟业公司(原告)诉飞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被告)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委托本人代理该案,该案标的400万元。后经本人的努力,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400万元、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以及违约金(以本金400万元按月利率1.5%计算)。

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