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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高管人员也投资自己的公司——从绍兴百大强制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说开去

    目前,绍兴百大发布公告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已于近日陆续从二级市场上购入该公司的社会公众股,平均购入价格为10.40元左右。公告还显示,购入股份最多的是该公司总经理王学超,持股数量达28,600股,而购入股份最少的高级管理人员也有19,000股。按照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只有在离职六个月后,才可将所购入的股份抛出。
 
    资料显示,绍兴百大自1994年3月上市以来已经两度易主,股权几经变更。去年11月,该公司第二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原第一大股东的股权,从而成为绍兴百大的现任第一大股东,嘉源公司承诺所持股份在三年之内不转让。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上市公司中“零股董事”的现象比较普遍,而高级管理人员主动从二级市场上购入公司的股份却并不多见,而且绍兴百大所购股份不在少数,最少都得花费20多万。据绍兴百大总经理王学超介绍,此次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可以说是公司董事会的一种强制行为。去年底嘉源公司入主绍兴百大之后,经过半年多的清产核资,绍兴百大的不良资产基本上得到剥离,留下的都是比较扎实的优良资产。在此基础上,6月3日,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在六个月之内,必须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发行在外的社会公众股,并且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完成上述持股要求,公司董事会将解除对其的聘任。
 
    王学超说,董事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增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他们也来投资自己所管理的公司,公司做好了,他们的资产就会增值,公司做得不好,也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把他们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是投资者谈得不愿再谈的老话题了,尽管业内人士多次就此事展开讨论,但是因为种种客观原因,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目前上市公司中“零股董事”、“零股高管人员”的现象还是较为普遍。虽然有关部门并没有规定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公司的股票,但是按现代企业制度的精神,从对企业的发展以及增强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等方面来说,高管持股比不持股则更有动力。正如,绍兴百大总经理王学超所说的那样,如果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发展都没有信心,都不愿持有公司的股票,那么又如何让投资者放心地投资公司呢?
 
    应该说,在如何把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其所管理的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增强高管人员的责任心方面,绍兴百大的这种强制持股的做法显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君安证券的王维钢说,让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自己的切身利益与公司的股票价格(最终归结到公司业绩的提升上)紧密联系起来,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采用股票期权的形势,来鼓励高管人员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由于国情不同,国内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目前还做不到这一点,但这是改革的趋势,因而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能主动购入公司的流通股,是比较好的现象,是一种进步。王维钢认为,这种做法,可以使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在作出决策时会更加注重公司的利益而不是大股东的利益,对高管人员努力提高公司的业绩也能产生较大的动力。(本文原载《证券时报》,1999年7月16日。)